公 告
本院根据浙江宏源无纺布有限公司、浙江华大树脂有限公司、丽水市南平革基布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14年5月9日裁定受理浙江先丰合成革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并于2014年5月9日指定浙江丽阳律师事务所担任浙江先丰合成革有限公司的管理人。浙江先丰合成革有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16年9月28日9点整在莲都区人民法院第十八号庭(丽水市莲都区括苍路123号)召开,请浙江先丰合成革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准时参加!
特此公告
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
2016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