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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阳所传达丽水市律所主任、合伙人会议精神

2016-06-21 0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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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阳所传达丽水市律所主任、合伙人会议精神

2016年6月20日晚7时许,丽阳所全所例会在本所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主题为“传达全市主任、合伙人会议精神,促进青年律师良性发展”。会上,丽阳所主任吴洪江律师、副主任娄丽伟律师、专职律师吴巧华律师、汤昱星律师、周伶俐律师、张帮律师分别结合自身执业情况分享了参加丽水市律所主任、合伙人会议的心得体会,并从律所管理、薪酬管理、青年律师培养三个方面深入地传达了会议精神。会上,结合我所青年律师占比较大的实际情况,听取了青年律师们的执业心声,总结了青年律师在执业过程中遇到的主要困难和突出问题,并有针对性的提出一定的解决方案。青年律师的发展主要取决于个人的能动性,当然也需要律所提供的阳光、雨露与土壤,我所会以全市律所主任、合伙人会议为契机,力争在青年律师培养上下功夫、出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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