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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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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内卫法监字〔2006〕119号
【发布日期】 2006-04-04
【实施日期】 2006-04-0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
内卫法监字〔2006〕119号
 
 
各盟市卫生局,自治区卫生厅卫生监督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的通知》和卫生部等七部门联合制定的《全国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方案》的部署,贯彻落实2006年全国和全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会议精神,在全区范围内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现就2006年全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
  按照全国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今年的专项行动延续到年底,各地要围绕2005年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和重点、职责分工以及全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会议的要求,继续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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