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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河县采矿权优化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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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安徽省蚌埠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五政办〔2006〕9号
【发布日期】 2006-03-05
【实施日期】 2006-03-0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五河县采矿权优化工作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省政府《安徽省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方案》、市政府《蚌埠市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结合《五河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要求,经县政府同意,现就我县采矿权优化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我县矿产资源开发基本概况
  我县初步查明矿产资源约16种(金、铁、铜、银、铅、锌、重晶石、石英、钾长石、陶瓷土、蛇纹岩、石灰岩、大理岩、河砂、粘土、矿泉水),产地80余处,各类矿床74个,黄金矿种优势明显,已探明储量占全省10%。已开发矿种主要有黄金、铁、粘土、河砂、建筑用石料。
  随着矿业市场化运作的法规逐步完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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