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国务院关于公布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国务院  
【发文字号】 国发〔2011〕14号
【发布日期】 2011-05-23
【实施日期】 2011-05-2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行政法规
【法规类别】

国务院关于公布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

国发〔2011〕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  国务院批准文化部确定的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计191项)和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扩展项目名录(共计164项),现予公布。

  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国发〔2005〕42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18号)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坚持科学的保护理念,扎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的保护、传承和管理工作,努力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迈上新的台阶,为构建完备的、有中国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作出积极的贡献。

  附件: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doc

 

国务院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三日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