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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北京地坛医院、佑安医院开展甲型H1N1流感检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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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北京市其他机构  北京市  
【发文字号】 京卫疾控字〔2009〕75号
【发布日期】 2009-08-06
【实施日期】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北京地坛医院、佑安医院开展甲型H1N1流感检测的通知
京卫疾控字〔2009〕75号

北京地坛医院、北京佑安医院:
鉴于你院已具备独立开展甲型H1N1流感病毒检测的能力。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你院可独立开展甲型H1N1流感病毒检测和确认工作,不需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复核。对于结果难以判定的样本可送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确认;对于确诊病例样本每月集中送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保存,以便开展病毒培养等工作。

二〇〇九年八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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