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07年中央决算的决议
【字体:
【发布部门】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8-08-29
【实施日期】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宪法法律
【法规类别】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07年中央决算的决议
(2008年8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听取了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受国务院委托作的《关于2007年中央决算的报告》和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受国务院委托作的《关于2007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结合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对《2007年中央决算(草案)》和中央决算的报告进行了审查,同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关于2007年中央决算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2007年中央决算》。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8年8月29日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