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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在全省法院开展“加速推进排头兵达标”竞赛活动的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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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发文字号】 粤高法(2010)105号
【发布日期】 2010-03-16
【实施日期】 2010-03-1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文件
【法规类别】 其他




为认真贯彻落实汪洋书记提出的“见分晓、比高低、论英雄”指示精神和省直工委开展的“抓落实、促发展”主题活动,深入推进“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加速推进全省法院在整体工作上争当全国法院排头兵进程,促进审判执行工作质量、效率、效果和队伍形象的全面提升,省法院党组决定,2010年在全省法院开展“加速推进排头兵达标”竞赛活动。为确保此项活动有序推进,取得明显成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竞赛范围


全省中级法院。


为了使竞赛活动更具有针对性和有效性,省法院对全省23个中院分成三个组进行竞赛:


第一组: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中院


第二组:汕头、梅州、惠州、江门、清远、肇庆中院及海事法院、广铁中院


第三组:韶关、河源、汕尾、阳江、湛江、茂名、潮州、揭阳、云浮中院


基层法院、业务部门、审判人员的竞赛分别由中院、所在法院、业务部门组织实施。





二、竞赛内容


《广东法院在整体工作上争当全国法院排头兵的指导意见》确定的38项具体指标,重点竞赛12项审判执行工作指标:


1.上诉发改率


2.生效案件发改率


3.结案率


4.结案均衡度


5.上诉率


6.申请再审率


7.信访投诉率


8.一审民事案件调撤率


9.一审行政案件和解撤诉率


10.非监禁刑适用率


11.未成年人罪犯非监禁刑适用率


12.实际执行率


同时,年终还要对审判质量进行评查(具体方案另行制定),并将其纳入竞赛的范围,计入决赛总分排名。除此之外,服务大局、司法为民、改革创新、基层基础,以及信息化建设和队伍建设等指标,虽未列入此次竞赛活动的范围,但同样是我们在整体工作上争当全国法院排头兵不可缺少的重要指标,各级法院务必高度重视,扎实推进,确保早日全面达标。





三、竞赛方式


省法院按三个组分别设定2010年度争当全国法院排头兵阶段工作目标值,并对各中院完成指标情况采用一季一评比、半年一小结、一年一总评的方式进行竞赛。


(一)一季一评比


每季度分别评比通报一次各中院指标完成情况,即按第一季度、上半年、1-9月和全年四个时段分别进行评比通报。对于单项指标达标的中院,每达标一项获得小红旗一面,对于每季度各组综合排在前两名的中院评为季度优胜单位(将12项指标按照分值权重折算成分数,以综合分高低排序,排在前两名的为优胜单位)。


(二)半年一小结


半年结束后,省法院将召开达标竞赛阶段讲评会,对各中院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小结讲评。


(三)一年一总评


2011年初对各中院开展达标竞赛活动及全年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总结考评,评出各组年度优胜单位(全年综合总分加年度审判质量评查得分后,排在前两名的为年度优胜单位)。对年度优胜单位、单项达标单位分别进行表彰和通报表扬。


为了更加有效地推进达标竞赛活动,此次达标竞赛活动考评结果还与各中院年度综合考核挂钩,对每获得一次季度优胜单位、一面小红旗,在中院综合考核时分别加0.3分、0.05分,其中对获得年度优胜单位的,再加0.3分。以上各项均累积加分。





四、组织机构


为加强达标竞赛活动的组织领导,省法院成立达标竞赛活动办公室,由政治部、办公室、研究室、审判管理办公室组成。


主 任:聂式恢


副主任:赵军、熊正良、任宗理


成 员:梁春祥、金军、王庆丰、黄必良、张莉





五、实施步骤


达标竞赛活动分三个阶段推进:


(一)动员部署阶段(2月1日-3月30日)


2月份制定全省法院达标竞赛活动方案,3月19日召开全省法院电视电话会议进行动员部署。会后,各中院也要召开动员会,主要领导要亲自动员。要结合实际,按照省法院的目标要求,找准定位,明确方向,广泛发动,争创佳绩。要组织广大干警深入学习郑鄂院长在达标竞赛活动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以及《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大力推进全省法院改革创新,加快推进排头兵步伐的指导意见》、《广东法院在整体工作上争当全国法院排头兵宣传教育提纲》,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广大干警对开展争当全国法院排头兵工作和达标竞赛活动重要性的认识,积极投身到活动中去。


(二)检查推进阶段(4月1日-12月30日)


省法院将认真实施一季一评比、半年一小结、一年一总评制度,及时发现问题,加速推进。同时,组织开展一系列达标检查督促行动,深入各中院检查争当排头兵各项指标竞赛活动进展情况。各中院也要加强对基层法院的督促指导。


(三)总结评比阶段(2011年1月)


各级法院对达标竞赛活动开展情况要认真做好总结。省法院将对达标竞赛活动进行总结,对先进予以表彰,对后进予以鞭策,并对2011年争当全国法院排头兵工作进行部署。





六、具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按照到2011年底基本实现整体工作争当全国法院排头兵的目标规划,2010年是关键之年。各级法院要树立信心,认准目标,狠抓落实,奋勇争先,不断创新工作方法,着力破解难题,争取早日实现目标。各中院要切实加强活动的组织领导,按照活动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好两级法院的达标竞赛活动,层层分解目标责任,将竞赛任务落实到各基层法院、各业务部门,确保竞赛活动有序推进。


(二)建立机制,层层考核。除省法院建立对中院的竞赛考核机制外,各中院要建立对基层法院、各法院要建立对业务部门、各业务部门要建立对审判人员的竞赛考核机制。通过这四个机制的建立,在全省法院营造“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争当排头兵”的热潮,充分调动各方面、各层面人员的积极性,形成强有力的激励机制。


(三)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各中院要认真研究省法院确定的年度排头兵达标目标,对各项数据指标的达标情况进行随时监控,随时发现问题,随时做好整改,出实招、出真招,切实破解“老大难”问题。已超过指标的中院要提出更高更严的标准,起好引领和带动作用,作好表率;没达到指标要求的中院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达到目标,不拖全省法院争当排头兵工作的后腿。要严肃纪律,明确责任。各中院要实事求是地上报司法统计数据,不得弄虚作假,对于查实在司法统计工作中弄虚作假的,予以通报批评,取消评先资格。


(四)统筹兼顾,整体推进。开展达标竞赛活动不是个人赛,而是团体赛;不是资格赛,而是淘汰赛;既要看重金牌数量,也要注重团体总分。在推进排头兵工作和达标竞赛活动的进程中,既要重点抓好竞赛活动的12项审判执行工作指标,又要兼顾其他审判执行工作指标,以及服务大局、司法为民、改革创新、基层基础和信息化建设、队伍建设的指标要求;既要着眼长远,又要务求实效,定好时间表,稳步推进;既不能急躁冒进,也不能拖拖拉拉,要协调好工作的方方面面,审时度势,全面发展。


(五)注重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在报刊、电视台等相关媒体开辟专栏、专版,大力宣传竞赛活动中涌现的典型先进事迹,及时总结推广竞赛活动中的典型经验,充分展示排头兵达标竞赛活动取得的成果。省法院将加强信息交流和活动指导,《法庭》杂志和广东法院网将把介绍、宣传达标竞赛活动作为今年的重要工作任务,积极宣传开展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在《广东法院简报》、《广东法院信息》、《政工动态》上刊登各级法院开展达标竞赛活动的好做法、好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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