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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联合实施国际热核聚变实验堆计划建立国际聚变能组织的协定》、《联合实施国际热核聚变实验堆计划国际聚变能组织特权和豁免协定》的决定
【字体:
【发布部门】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7-08-30
【实施日期】 2007-08-3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宪法法律
【法规类别】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联合实施国际热核聚变实验堆计划建立国际聚变能组织的协定》、《联合实施国际热核聚变实验堆计划国际聚变能组织特权和豁免协定》的决定
(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批准2006年11月21日由科技部部长徐冠华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在巴黎签署的《联合实施国际热核聚变实验堆计划建立国际聚变能组织的协定》、《联合实施国际热核聚变实验堆计划国际聚变能组织特权和豁免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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