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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设系统廉政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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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建设部党组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2-22
【实施日期】 2006-02-2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行政法规
【法规类别】 律师法

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设系统廉政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建设部党组

         建党[2006]9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派驻纪检组监察室,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建委及有关建设部门、派驻纪检组监察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部直属机关纪委,部机关各单位,部直属各单位:

      

        现将《关于加强建设系统廉政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关于加强建设系统廉政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

      

      中国共产党建设部党组

      二○○六年二月二十二日

      

      

      

      关于加强建设系统廉政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

      

        党中央颁布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以下简称“《实施纲要》”)明确提出,要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廉政文化,是以廉政制度为基础,以廉政理论为指导,以廉政理念为核心,以廉政教育活动和廉洁文化艺术作品为表现形式,通过各种媒介的传播和广泛的社会参与,引导公众积极参与廉政建设,教育公职人员廉洁奉公的一种高尚的社会文化,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建设系统廉政文化建设,积极推进廉政文化与建设事业的互促共进,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内在要求,是全面贯彻《实施纲要》、构建具有建设系统特色的惩防体系的重要内容,是加强源头治腐、建立和谐社会的重大措施,对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促进“三个文明”建设,推进建设系统的党风、政风和行风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

      

        为了充分发挥廉政文化在反腐倡廉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用科学的文化理念指导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营造建设系统“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氛围,确保建设事业的健康发展和建设系统干部、职工的健康成长(以下简称“两个健康”),现就加强建设系统廉政文化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建设系统廉政文化建设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方向,坚持“二为”和“双百”方针,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在深化内涵、提高层次、创新思路、求真务实上下功夫。注重科学规划,突出行业特色,充分发挥廉政文化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教育、熏陶、激励、导向、凝聚和约束等作用,整体推进建设系统廉政文化体系建设。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为党建工作服务和面向社会的原则。牢固树立廉政文化建设为党的政治建设服务的观念,确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服务理念,使廉政文化为加强党的基础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发挥积极作用。廉政文化建设要以倡导“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社会风尚为宗旨,面向建设系统各级主管部门、企业、事业单位及各类从业人员,面向全社会,形成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的生动局面,使建设系统的廉政文化建设有机地融入各地廉政文化建设中。

      

        2、坚持继承和创新相统一的原则。充分挖掘优秀历史文化的精华,借鉴和吸收人类创造的一切优秀廉政文化成果,大力倡导适应现代化建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公平公正、效率诚信和民主法治等富有时代特征的新观念、新道德。密切结合建设系统实际,在继承的基础上,突出科学性和时代性,不断丰富廉政文化的内涵,创新廉政文化的形式,拓展弘扬廉政文化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在继承中创新,在借鉴中发展。

      

        3、坚持以人为本和注重实效的原则。开展廉政文化建设要以满足干部群众的文化需求,丰富群众的精神生活,提高群众的道德修养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方式方法上要形式多样,注重实效。注意克服简单说教,坚持以人为本,把廉政教育、道德教育、法治教育与大力宣传反腐倡廉成果、先进人物典型事迹、优秀廉政文化传统和当代廉政理念等有机结合起来,增强说服力、吸引力、感染力和亲和力,做到以德感人,以理服人,以情动人,在润物无声中强化廉政理念。

      

        4、坚持结合实际和因地制宜的原则。廉政文化建设要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紧密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突出重点。把廉政文化建设与城市建设、城市管理,地方文化及行业、企业文化建设等有机结合起来,使廉政文化融入建设事业的各项工作之中。

      

        三、总体目标

      

        要分阶段、有重点地逐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不断增强廉政文化的辐射力和影响力。力争在2010年前,逐步建成以科学的廉政理论为统领,以丰富的廉政文化活动为载体,以健全的廉政制度为基础,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相协调、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相承接的具有建设系统特色的廉政文化体系。

      

        四、主要任务

      

        1、深入开展廉政文化教育。要把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宗旨观念作为教育的核心内容。按照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引导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权力观、价值观;要把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观念作为教育的重点内容。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示范、警示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切实做到勤政为民,廉洁从政;要把提高党员干部的廉政文化素养作为教育的基础内容。坚持用科学的理论武装人,用文化的力量培育人,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活动,让党员干部在分析对比中得出正确的判断,在亲身体验中接受文化的熏陶,从而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自觉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2、延伸廉政文化宣传平台。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既要注重内容,突出廉政主题,又要兼顾形式,不断创新文化载体。要加大正面宣传引导力度,用健康向上的、先进的廉政文化占领思想“阵地”,占领社会“市场”,形成宣传廉政文化的“强势”;要充分利用行业优势,面向社会,积极推动廉政文化“进社区、上路面、进车厢、进工地”,发挥职能作用,利用好物业、绿化、环卫、公交、市政道路、灯箱广告等城市管理的优势,创建廉政文化景点。在公交汽车、出租汽车、轨道交通等车站、车厢、办证大厅等公共服务场所,设置廉政标牌、标语,使其更具群众性、广泛性和影响力。

      

        3、扩大廉政文化覆盖面。要大力推动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市场、进项目、进企业、进家庭”,扩大廉政文化覆盖面,增加廉政教育活动的文化含量。通过褒扬高雅业余爱好、征集廉政文化作品、组织廉政主题演讲、观看廉政影视作品等活动,弘扬廉洁奉公风尚;通过设立廉政警示栏、廉政投诉箱,实行廉政承诺,营造建筑、房地产交易、市政公用市场的廉政氛围;通过推广“廉政责任书”、信用制度等廉政联建制度,促进廉洁诚信经营,保障机制的建立;通过推动“清风进家门”、“廉内助”等活动的开展,把廉政文化延伸到家庭。

      

        4、加强廉政文化理论研究。要不断探索、深化廉政文化理论,发挥理论对实践的指导作用,提高廉政文化建设的能力和水平;要善于总结经验,创新思路,积极探索廉政文化建设的有效途径和方法,把握廉政文化建设的特点、规律和发展趋势,在实践中不断深化对廉政文化的认识;要积极组织理论学习、理论研讨、网络论坛、论文征集等活动,调动职工群众普遍参与廉政文化理论研究的积极性,促进地区间廉政文化建设的交流。

      

        5、丰富廉政文化传播渠道。加强与各类文化文艺组织和团体的合作,提升廉政文化的文化层次,丰富廉政文化的文艺表现形式;利用建设局域网、房地产交易网及办事窗口、服务设施的优势,设立廉政专栏等,扩大廉政文化受教育的群体;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互动效应,开展廉政歌曲、廉政故事创作等活动,提高群众参与度。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廉政文化建设,把这项工作作为反腐倡廉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统筹规划中,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2、建立领导和工作机制。要加强体制机制建设,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监察协调配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部门要明确职责、相互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3、建立激励机制。对在开展廉政文化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创作的优秀廉政文艺作品和优秀廉政文化项目,予以适当奖励。

      

        4、加强交流合作。各地要培育和树立廉政文化建设的先进典型,组织廉政文化建设现场观摩和经验交流,相互借鉴,相互促进,努力缩小地区间差距,推动建设系统的廉政文化建设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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