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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依法拍卖被执行人房产的申请书
【字体:
【作者】 whj
【作者单位】
【来源】
【编辑日期】 2014-01-05

关于依法拍卖被执行人房产的申请书

申请人:上海**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闵行区新镇路928号,联系人:**,联系电话400008063618805787677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被执行人:*,男,1978228日出生,汉族,户籍地湖北省蕲春县青石镇马河村一组28号。

请求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拍卖被执行人坐落在上海市松江区文诚路88837701室的房产。

事实与理由:

贵院于201181日受理申请人与被执行人*房屋租赁合同一案,案号:(2011)闵执字第6327号。2011810日,贵院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坐落松江区文诚路88837701室的房产。现在,时间已过去二年,被执行人仍然拒绝执行贵院判决书,为了维护法律尊严,维护法律文书的严肃性,现申请贵院依法拍卖被执行人的房产,使(2011)闵执字第6327号的案件得以执行完毕,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上海**有限公司

                                  2013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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