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亢村法庭为弱势群体提供司法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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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河南省获嘉县人民法院 郭盛永 王光利 王泓毓
【作者单位】
【发布日期】 2016-07-26
【编辑日期】 2016-07-26
【来源】
【摘要】

亢村法庭为弱势群体提供司法帮助


获嘉县亢村法庭大力宏扬“司法为民”新理念,积极为特殊弱势群体提供司法帮助。

亢村法庭是获嘉县法院下设的一个基层法庭,在日常的办案中,法官发现有些当事人年老或有病不能参加正常的诉讼,他们就亲自到当事人家中进行调解、办案。

2004年9月8日在审理刘固堤村赡养纠纷一案中,原告王章业是一名73岁的煤矿退休工人,现已患病瘫痪,生活不能自理。他有三子一女,均已成家立业,因家务纠纷,其子女对老人赡养问题你推我躲,不想赡养。该案受理后,该庭立即向四被告送达了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当得知原告因久病瘫痪不能到庭参加诉讼时,便改变了思路,在村民调干部的大力协调下,该庭范春召等一行三人到纠纷的当事人家里,同村民调干部一起对四被告采取个别谈心,一起说教的方法,使该案现场调解成功。原告当场撤回了起诉,此案的圆满审结,受到了当地及村干部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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