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烟雨柔情”:我和老公因感情不和,正闹离婚。协议离婚时,他说我结婚时的嫁妆也应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请问,这合理吗?
广东(深圳)穗江律师事务所李春华律师: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婚姻关系依法确立,夫妻在结婚后所得财产,一般情况下都应归夫妻共同所有。但是,依照我国不少地方的民间传统风俗习惯,女方娘家陪送的嫁妆,是结婚时女方父母赠与女方的,应视为女方父母对自己子女的单独赠与,而非赠与夫妻双方,即嫁妆属于女方的婚前财产或女方所有的个人财产,而不属夫妻共同财产,男方不能要求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