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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隽永律师事务所张敬辉律师讲刑事案件第二审程序
作者:张敬辉   时间:2023-12-20 01:05   点击量:68

北京隽永律师事务所张敬辉律师,联系方式13391730991或者13261996547,微信分别同号。北京隽永律师事务所张敬辉律师讲刑事案件第二审程序
一、概述
刑事案件第二审程序是指对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在认定事实或者适用法律上存在错误,依照法律规定对其进行再次审理的程序。第二审程序是刑事审判中的重要环节,对于确保司法公正、保障被告人权利具有重要意义。
二、启动条件
1. 上诉: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也可以提出上诉。
2. 抗诉: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3. 审判监督程序: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1)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2)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的;(3)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存在重大疑点,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4)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未被依法排除或者未被依法排除存在重大疑点的;(5)存在新的证据,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其他事实存在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6)据以定罪量刑的其他证据存在重大疑点,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7)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三、审理方式
第二审程序可以采用开庭审理或者书面审理的方式进行。开庭审理是指第二审法院在法庭上对案件进行审理,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庭审,通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程序,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和评议。书面审理是指第二审法院在审查上诉材料的基础上,对案件进行书面审查,不进行庭审。
四、审理范围
第二审法院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同时,第二审法院还应当对原审法院的审判过程是否合法进行审查。如果发现原审法院的审判过程存在违法行为,第二审法院可以予以纠正。
五、审理期限
第二审程序的审理期限一般为一个月。如果需要延长审理期限,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在审理过程中,如果发现新的重要证据或者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延期审理。但是延期审理不得超过两次,每次不得超过一个月。
六、裁判方式
第二审法院经过审理后,可以根据不同情况作出以下裁判:(1)原判决认定事实正确,适用法律正确的,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2)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依法改判;(3)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4)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七、执行程序
第二审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的,自宣告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履行生效的判决、裁定。如果当事人不履行生效的判决、裁定,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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