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返回首页 | 软件中心 | 办案助手
 
张颖律师
 
律师首页 律师介绍 律师文集 法律新闻 典型案例 在线问答
律师资料
律师姓名: 张颖律师
电话号码: 13126837129
执业机构: 北京市明宪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 11101200510649556
Q Q号码: 582943534
电子邮件:
联系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
在线咨询
 
律师文集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律师首页 >> 法律新闻   
培训机构承诺“考试不过、全额退费”是否有效
发布时间:2023-03-30 22:38
近年来,“考公考编”热度高涨某些培训机构打着“考试不过、全额退费”的幌子收取高额培训费用然而一旦未通过考试承诺容易,退费却难那么,“不过退费”的承诺是否有效呢?


关于“不过退费”的约定是否有效?在此,法官给各位考生吃个“定心丸”。培训机构与接受培训者关于附条件退费的约定是平等主体之间作出,是培训机构在合法、自愿的情况下对自身权益的处分,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及公序良俗,应属合法有效。如未达到附条件目标,接受培训者可根据协议约定向培训机构主张退费。
另外,奉劝各位考生要谨慎选择培训机构,注意审查培训机构的相应资质、师资力量以及商业信誉,在报名前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天眼查等查询相关信息,如培训机构有涉诉失信情况,更应慎重报考。同时,在与培训机构签订书面合同时,需仔细查看协议内容与宣传、口头承诺是否一致,退费条件是否明确以及相应的退费周期,避免因草率签订格式化合同导致后续维权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