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返回首页 | 软件中心 | 办案助手
 
李诗怀律师
 
律师首页 律师介绍 律师文集 法律新闻 典型案例 在线问答
律师资料
律师姓名: 李诗怀律师
电话号码: 15801220912
执业机构: 北京市国汉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 11101200710149284
Q Q号码: 244810815
电子邮件: lige131@126.com
联系地址:
在线咨询
 
律师文集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律师首页 >> 法律新闻   
同居期间男友经营债务,女友有偿还责任吗?
发布时间:2023-01-30 21:35

某男子出资开了一家拉面馆,其同居女友在店里帮忙,用女友的微信收款码代收饭钱,由于生意不好,拖欠供应商货款14万元,男女双方均被供应商告上法院。


法院认为,男女双方未婚同居,尽管不是合法的夫妻关系,但拉面馆收款码系女方名下账户,女方虽辩称仅代收钱而未参与经营,但未进一步提交相关证据予以证明,故认定涉案欠款系男女双方共同经营期间产生的,应视为共同债务,二人均负有偿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