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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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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 张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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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 北京市明宪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 11101200510649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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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需要退还男方彩礼钱?
发布时间:2020-03-08 15:33

正常情况下,结婚后又离婚是不需要返还彩礼的

根据我国《婚姻法解释(二)》,当事人请求返还彩礼属于以下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这种情况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少见,如果在正式办理结婚登记之前男方就已经给了女方彩礼,后来双方又分手的,这种情况下可以要求女方退还彩礼。需要提醒的是,即使办了婚礼但是同居时间较短的,彩礼仍需返还。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以本理由主张彩礼返还,需要以离婚为条件。如果双方是因为求学、工作而两地分居未能共同生活的,男方不能主张女方返还彩礼。

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并不是日常用语中的生活困难。以这个理由主张返还彩礼的必须以离婚为条件,如果双方婚姻还属于存续状态,男方以生活困难为理由主张女方返还彩礼的,法院不会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