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返回首页 | 软件中心 | 办案助手
 
张颖律师
 
律师首页 律师介绍 律师文集 法律新闻 典型案例 在线问答
律师资料
律师姓名: 张颖律师
电话号码: 13126837129
执业机构: 北京市明宪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 11101200510649556
Q Q号码: 582943534
电子邮件:
联系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
在线咨询
 
律师文集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律师首页 >> 法律新闻   
请问借钱不还起诉有用吗?
发布时间:2019-12-11 17:15

借钱不还,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追收欠款是非常有效的一种方式。

  首先它能够解决诉讼时效的问题,那根据我国《民法总则》的规定,当事人主张自己的权利的期限是三年,也就是说如果债务人到了约定的期限不还款,债权人应该在三年之内提出诉讼主张,如果在三年之内没有主张,在三年之后才向法院起诉那有可能面临法院一个败诉的不利后果。

  但是如果债权人在三年之内提出了这样一个诉讼,并且取得了生效的法律文书,那这个案子进入到执行阶段就没有时效的限制,债权人可以一直向债务人追索,直到债务人还清全部的款项为止。

  那第二个非常有利的地方在于,如果债权人取得了生效的法律文书进入执行阶段,执行局有非常多的强有力的方式来督促债务人履行偿还义务,包括查封、冻结债务人的银行存款,拍卖债务人的房产,或者将债务人纳入失信黑名单,债务人将不能乘坐飞机、高铁,也不能获得银行的贷款,给债务人的生活带来种种的不便。

  那有这么多强有力的措施,就能有效地督促债务人履行这个还款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