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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罪证据标准及特点
作者:孙弥   时间:2019-10-08 10:01   点击量:938

关键词:丽水刑事律师 公诉证据标准  定罪证据标准及特点  

    依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因此,定罪证据标准是人民法院判决确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所需证据的总和。

   原则上,公诉证据标准是最接近于定罪标准的,两者最为显著的区别就在于:

   1,从范围和功能上看,公诉证据体系是控诉体系,证据运用的侧重点在于立论, 而定罪证据体系是综合体系,有控有辩,有立有驳,还有法庭的综合查证和采证,证据结论是庭审查证的结果。

   2,从效力上看,公诉证据标准是审查起诉环节对案件的处理结果,带有相对确定性,定罪证据标准是对案件事实的终局决断,也更加细致和严密,更具有确定性和稳定性的特点。

   3 从查证方式上看,公诉阶段的查证采用对诉讼参与人公开的方式进行,有些诉讼参与人权利的行使受到一定的限制(如辩护人向被害人或被害人提供的证人的取证权和非律师辩护人的证据知悉权等),查证的结果有时带有一定的片面性,定罪阶段的查证一般采用公开审判的方式进行,诉讼参与人权利的行使不受限制,查证的结果也更加全面、客观。

   两者虽然有上述差异,但是在诉审分离制度和控方举证制度框架内,公诉证据标准在内容上决定看定罪证据标准的范围,是定罪证据标准最主要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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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丽水专业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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