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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本案由需要注意的问题(历史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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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日期】 2013-11-14
【审批日期】 2013-11-14
【修改会员】 minghu
【修改原因】 sdfs

船舶经营管理合同纠纷是因船舶的经营和管理活动所产生的纠纷,因该类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船舶所在地、船籍港所在地、合同履行地、被告住所地海事法院管辖。

船舶经营管理合同在《海商法》中没有专门规定,依据《合同法》第124条的规定,《合同法》分则或者其他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合同,适用本法总则的规定,并可以参照本法分则或者其他法律最类似的规定。据此,有关船舶管理合同纠纷应该适用《合同法》总则的相关规定,及《海商法》最类似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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