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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本案由需要注意的问题(历史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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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日期】 2013-11-12
【审批日期】 2013-11-12
【修改会员】 minghu
【修改原因】 gjj

◆合伙协议纠纷案件,按照合同纠纷案件的一般管辖原则,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伙协议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在适用本案由时,要注意其与合伙企业纠纷的区别。合伙协议纠纷适用于民事合伙,即个人合伙纠纷,而合伙企业纠纷是商事合伙纠纷,即合伙企业这一营利性组织发生  的纠纷。

   ◆虽然合伙协议纠纷一般适用于民事合伙,但在特殊情况下,商事合伙发生的纠纷可能适用本案由,譬如,企业法人之间形成共同出资、共同经营,但是不具备法人资格条件  的合伙型联营,如果没有登记和取得营业执照,发生纠纷时,应当适用本案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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