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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龄人离婚频发 “黄昏散”成法院离婚案件新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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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时间】 2014-09-15
【编辑日期】 2014-09-16
【案例性质】 普通案例
【审理法院】
【案例字号】 2014-09-15
【案例摘要】

近来,法院受理的老龄人离婚案件频发。据统计,仅2014年,浙江东阳人民法院受理的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60岁以上的离婚案件就有38件。老龄人离婚案件或继“闪婚闪离”、“暑期离婚”等现象后,成为时下离婚案件新特点。

  缺关爱 留守老人闹离婚

  近日,82岁高龄的吴大爷前来起诉要求离婚,其妻黄大妈也已年过七旬,原本应当安度晚年的一对老人为何突然要闹离婚呢?法官了解到,老人两口子一直同吃同住,经常闹点小口角,并无大的矛盾,这次也是老两口吃过早饭在院子里乘凉时,因小事拌嘴,吴大爷认为老伴不够关心自己,觉得委屈,“一气之下”诉到了法院。

  经了解,夫妻俩还有一对儿女,但常年在外地做生意,很少回家看望老人。

  承办法官多次上门谈心、拉家常,吴大爷终于道出了个中缘由:因为儿女长期不在身边,夫妻俩都觉得“孤独了”,隔三差五的吵吵闹闹,只是希望儿女能够常回家看看。法官也联系二老的子女,向他们讲述了其父母的情况,建议他们抽空多回家看望父母。最终,吴某也向法院撤回了起诉。

  法官表示,老人的晚年时光大多社交不多、精神生活空虚,也像小孩一样,需要儿女给予更多的关心与关注,长年在外的子女,应该常回家看看。

  老来伴 子女矛盾姻缘尽

  67岁的老李,结发妻子多年前就去世了,那时两个女儿都还未长大成人。老李学有一手做木雕的好手艺,通过在红木家具厂做工赚钱供女儿读书,还在县城买了一套大房子。2013年春天,老李的小女儿也嫁人了,眼看着两个女儿都已成家立业,只剩下老李一人孤孤单单的。经邻居介绍,老李在2013年5月份认识了同在县城打工的小凤。小凤比老李小整整10岁,有过一段婚姻,与前夫育有一子,现已成年,儿子独立生活。一来而去,二人发现彼此有很多共同话题,一个迁就随和,一个善解人意。于是,两人刚认识不到一个月,就在未通知各自子女情况下登记结婚,并搬到了一起居住。

  婚后小日子过得火红,直到有一天,小凤要求老李把房产证上加上她的名字以表“真心”。一辈子为生计精打细算的老李,遇到涉及财产的问题,变得谨慎起来,这才找到女儿商量此事。女儿得知父亲不但未取得她们同意就自作主张登记结婚,还打算把在县城的唯一一套房子写上别的女人的名字,一百个不愿意。姐妹俩找到了小凤,三个女人大吵一架后。小凤一纸诉状递到法院,称结婚太鲁莽,未经深思熟虑,对以后的婚姻生活没有了信心,要求解除这如“昙花一现”的婚姻。经办案法官耐心沟通,老李和小凤最终调解离婚。

  承办法官表示,长期丧偶的老人,在年轻时为了子女的成长成才,把自己的个人问题抛诸脑后。等到子女各自成家后,他们的生活也失去了重心与动力,“黄昏恋”抚慰了他们的心灵,但子女矛盾、财产纠纷等问题也随之而来。为避免此类问题产生,子女们应多关心、体谅老人,老人也应在取得子女谅解的情况下再婚。

  解心事 多年忍让终到头

  老林和小玉系同村人,均丧偶且各育有一子。2003年,在村里人的撮合下,二人走到了一起,并于同年秋天登记结婚。老林为人忠厚老实,小玉性格爽快泼辣、勤劳能干,虽然是半路结合,但也是令村里人羡慕的模范夫妻。老林系退休工人,基于夫妻间的信任,婚后老林主动将工资存折都给小玉保管,生活中里里外外也全由小玉作主。为此,他还曾被老朋友调侃“老了老了,却得了‘妻管严’”。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双方也常因为各自子女的问题产生过一些小矛盾。老林需用钱时,小玉“严格把关”,有时少给、有时不给,老林总是怕伤害夫妻感情,任凭小玉吵吵骂骂,自己都不吭声。直到2011年的某一天,老林无意间发现小玉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其存折中的约15万元的工资都取走,偷偷地给了自己的孩子,双方由此产生矛盾。2011年12月,63岁的老林向法院起诉离婚,法官考虑到二人仅因琐事发生争吵,感情尚可维系,判决不准予离婚。近日,老林又向法院递交了起诉状,称上次判决之后双方关系不但无任何改善,还过起了分居生活,双方互不往来,确已无和好可能。开庭时小玉痛哭流涕,对自己的行为非常后悔,然而此时却已无法挽回老林的感情,二人最终解除了婚姻关系。

  承办法官表示,夫妻相处,平等、信任、包容、坦诚都是相互的,再婚家庭更需如此,凡事多从对方的角度想一想,如若小玉也能多从老林的立场思考问题,为老林的子女考虑,二人也不至至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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